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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学考试完全指南

广东省自学考试完全指南

1、自考简介:
1.1 性 质 :
      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既是一种国家学历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型教育形式。国家考试是它的核心。 作为国家学历考试制度,它由国家建立,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 国家规定的目标和标准,用考试的手段对应考者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量。考试结果和学历文凭国家予以承认。作为新型教育形式,它由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三者紧密结合而成。通过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成果得到检验和认定,并获国家承认。

1.2 学历水平 :
        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属目标参照性考试(水平考试),其学历水平和质量标准在总体上与中国普通高等、中专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每门课程的考试均为该课程的结业考试。

1.3
      学历层次、证书及学位 : 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分为大学专科本科和中专三个层次;证书包括课程合格证书、专业证书、中专毕业证书、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等五种。课程考试合格者,由省考委发给该门课程的课程合格证书并计算该课程学分;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积满学分,符合专业证书发放条件者,由省考委发给专业证书(该证书根据有关部门、行业系统的需要而设计);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的考试和考核,积满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由省考委颁发相应的大学专科本科或中专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大学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学历,并享受中国全日制普通高等、中专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提出申请,由主考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学位。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均有学士学位授予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具备如下条件:(以下内容略经笔者修改,第1、第3条平均要求,自2002年起,很多主考院校已将分数下调,但各不相同,有60-75分不等,请见括号备注,但由于资料有限,只能收录已知部分,其它大学不详)。 考生应在所有课程通过之后,与主考院校联系办理学位申请的事宜。申请学位的期限从本科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之后一年内。主院样的电话详见5.2 章节或打电话95088查询。

1.3.1. 申请学士学位条件要求
   (1)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实验)的考试和考核,本科段各科成绩的平均分在75分(各主考院校要求不一样,中山大学为70分,华南理工为70分,暨南大学68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为65分,深圳大学为60分)以上,符合本科段毕业条件各项要求,经省考办审批准本科毕业,并领取了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申请;
(2)通过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外语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
(3)通过论文答辩 (英语专业须参加毕业水平考试,成绩在70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为65分,深圳大学为60分)以上方可申请撰写论文);
(4)参加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英语专业的外国语为日语

1.3.2.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报名手续

(1)报名资格与手续:凡自学考试本科生,在取得毕业证书一年内或之前(这一点特别重要,也就是说,学位英语考试可以提前考,不需要等到毕业后再考,这样机会就多多了),凭本人的自学考试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主考学校报名。报考时需交四张同一底片近期小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相片和报名费若干。
(2)报名及考试时间: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4月份,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6月份。具体时间由省学位办决定
(3)考试内容与范围:学位英语考试基本参照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模式,测试水平在大学英语二级至四级之间,见附录。
(4)考生只能到自己所学专业的主考学校(学位授予单位)报名和考试。 1.3.3. 学士学位的申请:符合条件的本科段毕业生,向主考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学位英语统考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主考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查批准。申请学士学位的时间限制:自考本科毕业生必须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申请学士学位,过期将丧失资格。2003年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英语本科专业、国际贸易本科专业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时间由每年的三月下旬改在九月下旬。 各主考院校电话若有改变可打95088查询。

1.4 新生注册、考试报考、考试地点、考试方法、及自考相关查询
1.4.1报名条件 :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1.4.2新生注册 :
   首次报考我省自学考试的应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身份证明到有关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或指定的注册点办理注册手续,缴交准考证费、一寸同底蓝底免冠正面半身彩色近照三张、身份证或其它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一张,并在注册时要进行电子摄像,注册手续完成后会得到一个准考证号码,新生凭此号码进行考试报考.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新生注册点办理注册手续,由他人代理一律无效。申领一张准考证后即可通考所有专业的所有科,若准考证到期再回注册点续期即可。笔试每年开考四次,在www.5184.com进行网上报考或打各市的自考报考电话进行报考(系统委托、独立办班专业的考生需到指定的报考点报考)。实践课、毕业论文、毕业实践课考核的报考在各市自考办或考生自已与主考院校联系,或见1.7 。
1.4.2.1 深圳新生注册:
     2004年起新生报考五步曲:1、登陆www.stegd.edu.cn进行新生预报考,填写资料后并自行设置登陆密码后会获得一个预报考号码;2、到深圳发民银行缴纳准考证工本费15元,并开一个账户并存入考试费每科25元,然后打95501开通自学考试缴费功能(开通后第二天才能使用);3、并凭交款回单第二、三联、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点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并获取准考号码(这项必须考生亲自办理,不可代劳,因为要进行电子摄像,由他人代理一律无效);4、然后在一至三天后可以打电话或在网上进行报考:电话:9509972001,96040,网站:www.5184.com(笔试课程), www.gdzk.cn(实践课程);5、在四月或10月考试前两周到注册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则在考试后数周到自考办领取。
新生是指未在广东省进行过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在广东省任何一个城市注册过的考生,可以在广东省的任何一个城市报考,但毕业时需回原注册城市办理相关手续。
新生注册与报考不能同时进行,考生在注册点办理注册手续后,可在市自考办指定的报考时间,采用电话报考。报考时间为:上半年1月5-10日,下半年7月15-20日(此时间有时会提前),报考电话:9509972001,具体报考办法见《自学考试电话报考考生须知》。
新生注册须按要求填涂《广东省自学考试新生报名卡》。填涂时必须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把方框涂满(切勿出格);不填或填错准考证号和课程代码的,当次报考作废;表格须保持清洁,切勿折叠,否则无效。详情:http://www.szikao.net/Article_Show.asp?ArticleID=849

附1:深圳市面向社会专业新生注册点一览表
新生注册点名称 地 址 电话
深圳自学考试辅导学院 福田区振华路21号深圳自学考试辅导学院(设计大厦对面)
深圳爱华自考辅导中心 83698528 83698538 爱华大厦

附2:深圳市系统委托专业新生注册及旧生报考点:
护理、中医护理专业新生到医学培训中心(田贝一路7号大院,电话2516 4635)办理资格认定后,再到各注册点办理注册手续,采用电话(9509972001)报考。
法律、律师专业新生注册、旧生报考到法律培训中心报考,地址:红岭中路司法局6楼,电话:8211 6356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新生注册、旧生报考在赛格培训中心(华强北路经济大厦7楼,电话:8335 1024,8378 0139,8335 9936)报考。
以上未列有的其它系统委托专业的报考事宜则请与主考院校联系,下文有联系方式。

1.4.3 准考证
1.4.3.1 新生注册后的回原注册点领取准考证,领证时间为:上半年为4月10-15日,下半年为10月10-15日。
1.4.3.2 旧生换证:因准考证遗失或过期的考生,需要进行换证,时间为:上半年1月5-10日,下半年为7月15-20日,换证地点同新生注册点一样。换证所需材料:4张1寸蓝底彩照、旧准考证、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若原准考证在广东省其它市办的,就回原注册市办理。
1.4.3.3 自考准考证一卡通:凡广东省自考准考证均实行一卡通制,即一张准考证可通行广东所有城市,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即可报考,但毕业时要回原注册地办理;一张准考证可考不同专业、科目,若要改考专业无需换证。
1.4.3.4 遗失准考证: 最迟要在考试的前一周内的工作日(周一至五)由考生本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自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
1.4.3.5 合并准考证:因各种原因导致考生考一个专业而持有两个准考证,需办理准考证合并手续,在周二、四持两个准考证、身份证、单科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自考办办理。
1.4.4 考试费用:广东省自考笔试费用每科为25元。系统委托((深圳系统委托专业的报考见1.4.2.1 深圳新生注册的附2)、独立办班专业、实践课、毕业论文、毕业实践课考核的费用则不一样,根据自考办或主考院校的规定收取。
1.4.5 考试时间及报考时间(以下时间有时会有变动,仅供参考,网上报考时间会长一个月左右): 1.4.5.1 1月加考:上一年12月初前报名,1月第二个星期六、日考试。
1.4.5.2 4月大考:1月5-10日报名,4月最后第二个星期六、日考试。
1.4.5.3 7月加考:6月初报名,7月第二个星期六、日考试。
1.4.5.4 10月大考:7月15-20日报名,10月最后第二个星期六、日考试。
1.4.5.5 实践课程报考: 实践课程包括实验、实习、外语听说、技能考核、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在广东自考服务网(www.gdzk.cn)网上报考并付费,或电话报考:020-33006387,33366885,88288871,87541295 。 1.4.5.5.1 英语、日语、涉外秘书专业实践考试及毕业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上半年)1月5日至10日;(下半年)7月5日至10日;考试时间为4、5月,10、11月。2004年起,所有实践课均在主考院校进行,报考条件请参阅www.gdzk.cn。更多详情:http://www.szikao.net/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284
2004年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所有实践课程均通过www.gdzk.cn网上报考并缴费,自考办不再受理。 所有课程全年接受报考,直到考试前两周截止报名。
1.4.5.5.2 《计算机应用基础(A)》、《计算机应用基础(A)上机》自考办不安排考试,由考生自行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以上级别代替,且须在报考时填写自考准考证费及提交身份证、自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详情请参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简介。
1.4.5.5.3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的应用实践考核:
只要通过了笔试就可以去深圳大学管理学院自考办报名,一年考两次,报名、考试费400元 地址:深大办公大楼340室, 电话:0755-2653 6196
1.4.5.5.4 中山大学主考的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专业在深圳的上机考核:
考核地点:福田区爱华电脑城8楼。
考试时间:11月第二周日(9月中旬—11月初报考)。
考试费用:75元/科另加手续费15元/人。
培训地点有电子培训(书城21楼,电话:8207 3102、8378 2358,费用200元/科另加报名费10元/人)。
考核课程: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机试)、03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机试)、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机试)、2319 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笔试)、2328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机试)、2331数据结构(机试)、2336 数据库原理(机试)、2326 操作系统(本)(笔试)、2382管理信息系统(笔试)、2376 信息系统开发(笔试)、3139 数据库技术(机试)、3142 互联网及其应用(机试)、2354 信号与系统(笔试)、3137 计算机网络基本原理(笔试)。1.4.5.5.5课程实验、设计、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时间由该专业主考学校、专业指导学校通知。医科类专业临床实习和技术操作考核的报名时间由各市、县卫生局通知。 即考生与各主考院校联系。 详见:5.2
1.4.6 报考方式: 广东省考生可通过www.5184.com(笔试课程), www.gdzk.cn(实践课程)进行网上报考。详情:http://www.5184.com/exam/zk/exam_time.htm。各市考生还可通当地自考电话报考或人工报考。(每分钟收费1元左右) 1.4.6.1 声讯电话报考及报考结果查询:(人工台可以咨询自考的各类问题) 深圳:9509972001(自动,24小时服务),95088,96090(人工)。首次电话报考的考生须到深圳发展银行开户并开通电话银行服务、开能自考电话报考缴费功能(开通此功能的第二个工作日才能进行电话报考),然后在指定的电话报考日期内报考。详情:http://www.szikao.net/Article_Show.asp?ArticleID=5665 http://www.szikao.net/Article_Show.asp?ArticleID=796
东莞:96040,9686866166(自动),96060(人工)
1.4.6.2人工报考
深圳:先到深圳发展银行交报考费(25元/科),并赁交费回单和身份证亲自到福田区振华路21号深圳自学考试辅导学院(设计大厦对面)深圳自考辅导学院报考。
1.4.7 报名地点
全省性大规模考试,本省考生到所在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及其报名站报名;港澳台和海外考生到深圳市、珠海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香港考试局、澳门业余进修中心报名。中、小规模考试报名地点由省考办和有关市考办于报名前公布。有关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含课程实验、实习、设计、技能考核、毕业论文等)的报名地点由该专业的主考学校通知。医科类专业临床实习和技术操作考核报名地点在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卫生局。 深圳市报名地点见新生注册处。
1.4.8考试办法
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按专业分单科进行。课程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实践环节考核两种,每门课程的考试均为该课程的结业考试。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实践环节考核报考试验、实习、外语听说、技能考核、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考试成绩由县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应考者本人,不向社会公布;考生收不到成绩通知或对成绩有疑问的,可于当次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到县、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逾期不受理。课程考试合格者,由省考委发给课程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者可参加本专业该门课程下一次的考试,重考次数不限。 合格者若自已认为分数低,低于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也可重考,次数不限,取最高分数为最终分数。
1.4.9 考试地点 :省内考生的考试地点在各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具体由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港澳台和海外考生的考试地点在深圳市、珠海市或香港考试局,具体由深圳市、珠海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香港考试局通知。其他专业实践性环节的地点由主考学校和专业指导学校另行通知。

1.5 转 考 、免考、改报专业
(深圳:办理转考、免考、改报专业、免考手续的时间为每周二、四(节假日除外),在深圳自考办110室办理,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办理。审批结果一般2-3个月后可打95088或9509972005查询,也可通手机短信定制的方式取得审批结果)
省内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在省内不同市、县报考(报考不同专业,也无须办理改报手续)。外省转入或转出外省的考生须办理转考手续:
1.5.1 转考 1.5.1.1 广东省已实行一证通行的办法,即一个准考证可到省内不同地方报考,也可以报考不同专业。凡持有-个准考证号码参加广东省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等原因,在广东省内需变更报考地点或需改报专业的,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报考,无需办理转考、改报专业手续。
1.5.1.2 凡持有两个准考证的考生,必须办理转考或改报专业手续,将各门课程的合格成绩转入一个准考证号中,以后只须持该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具体办理办法如下:
(1)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出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送转入市考办并由转入市考办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核盖章后,两份退回转入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2)考生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市考办办理改报专业手续。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的《改报专业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1.5.1.3 外省转入(以深圳为例):考生在办理转考之前,先在我市作为新生报名,取得新准考证后回原地办理转出手续。约二个月后,考生可到我办查询,在确知转出省已将考籍档案送达我省考办后,持深圳的准考证和转出省考办的证明及课程合格证书,到我办办理转入手续,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由我市考办送省考办审核(并附转出省的考籍转移通知单)。
且确知转出省(直辖市、自治区)已将考籍档案送达我省考办后,持两地准考证和转出省(直辖市、自治区)考办的证明及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入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并附转出省的考籍转移通知单)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转入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1.5.1.4 转出外省:考生持所在单位证明和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出市考办填写一式四份的《转考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一份送转入省考办,一份退回转出市考办,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1.5.2 免 考 :(深圳:办理转考、改报专业、免考手续的时间为每周二、四(节假日除外),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中专教育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有部分考试的成绩可免考自考部分的课程。 1.5.2.1 可替代自考课程的各类考试: 1.5.2.1.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合格证书,可顶替加考课程“综合英语(二)”(课程代号0795)、《基础英语(一)(B)》(课程代号8447)、《基础英语(二)(B)》(课程代号8448)、《基础英语(三)(B)》(课程代号8449)和《英语阅读》(课程代号8450)。
1.5.2.1.2大学英语四级(CET-4)合格证书可免考《基础英语(一)(B)》(课程代号8447)、《基础英语(二)(B)》(课程代号8448)、《基础英语(三)(B)》(课程代号8449)、《英语阅读》(课程代号8450)、《英语二》、《英语语法》、《英美概况》; 大学英语六级(CET-6)可顶替《综合英语(二)》(课程代号0795)。
CET、PETS证书顶替以上课程无需办理免考手续(但《英语二》、《英语语法》、《英美概况》可能要由省考办申批),考生办理本科毕业登记手续时,将等级证书的原件交市县(区)考办验核后留下复印件,市县(区)考办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交省考办。相关链接:http://www.szikao.net/Article_Show.asp?ArticleID=2696 http://www.szikao.net/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166 http://www.szikao.net/Article_Show.asp?ArticleID=551
1.5.2.1.3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商学、会计等二十三个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A)》(标准号0018)和《计算机应用基础(A)上机》(标准号0019),且从2001年起,省考委不再安排《计算机应用基础(A)》和《计算机应用基础(A)上机》两门课程的考试。 需在报考时填上自考准考证号码,自考办不受理这两科的免考申请。
1.5.2.2 自考免考手续及申办条件
1.5.2.2.1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中专学校的毕业生,办理免考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成绩表的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由市考办核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学校教务处(科)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1.5.2.2.2 自学考试毕业生办理免考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成绩表和课程合格证书的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由市考办核验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免考课程登记表》送省考办;省考办、审批后,两份退回市考办(其中一份交考生留作办理毕业手续时用),两份留省考办备案。
1.5.2.2.3凡1993年前毕业的市属成人大专院校毕业(包括市属教育学院),还须提供入学时录取名册的复印件(录取名册上应有广东省高等、中专招生委员会公章或广东省高等教育局成人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办公室公章或广东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公章)或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学历鉴定(联系电话:020-3762 6810);
1.5.2.2.4 凡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顶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须提前办理免考手续。
1.5.2.2.5 各类高等、中专学校的肄业生、退学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也可按免考第1项要求办理免考手续(退学生须出具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
1.5.2.2.6全日制专科已毕业的考生的免考本科段公共课和必考课或选考课程:考生可带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成绩表(如成绩表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到市自考办办理申请,报省考办审批。 (注:以上所有手续办完后2-3个月,考生可拨8229 4164电话或到自考查询,如已获得省考办批准,即到市自考领取批件,作为今后办理毕业手续的凭证。
1.5.2.2.7 各类考生免考课程一览表(http://www.gdzk.org/gdzk/zkgl.htm
考生类型 报考自学考试学历层次 可免考课程
1.研究生2.本科毕业生 本科 同学科不同专业 1.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2.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不同学科、专业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1. 研究生 2. 各类本科毕业生 专 科 1.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2.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各 类 专科毕业生 专科 同学科不同专业 1.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2.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不同学科、专业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各类高等学校本科肄业生、退学生 本科、专科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各类高等学校专科肄业生、退学生 专 科
各类中专学校中专毕业生 中专 同学科不同专业 1. 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2.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不同学科、专业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各类中专学校中专肄业生、退学生 中 专 已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说明:1).公共基础课是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的哲学、政治经济学(不含财的政治学)、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日、俄、英);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的哲学、政治经济学(不含财经类的政治经济学),语文、数学。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表中所列免考课程外,报考不同专业的中文、中文秘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大学语文和应用写作;哲学专业本、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公共政治课的哲学;数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的高等数学;物理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课的普通物理;英语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英语;日语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专业本科段的日语;获得普通高等学校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可免考本科段各专业中的英语(二)课程。
1.5.3 改报专业:(深圳:办理转考、改报专业、免考手续的时间为每周二、四(节假日除外),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1) 目前,广东省已实行一证通行的办法,即一个准考证可到省内不同地方报考,也可以报考不同专业。考生如对本人现报考专业不满意,想改报其他专业,可直接用现有准考证去报考,原考试成绩有效,且不需办理任何改报专业手续。
(2)考生如已另办准考证报考新专业,而又想将两个不同专业的课程考试成绩转到一起,则需办理改报专业手续。方法为:持两个专业的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市考办办理改报专业手续,填写一式四份的《改报专业登记表》。

1.6 毕 业 :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完成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本、专科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签署颁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中专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签署颁发毕业证书。劳改、劳教人员应考者,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在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可获得毕业证书。本科专业不考公共英语、英语本科不考第二外语(日语)课程的考生,须加考若干门课程后方可毕业,但不授予学位。
1.6.1 深圳毕业手续
1.6.1.1 深圳毕业手续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点:深圳自学考试辅导学院(只接受非独立办班专业考生。8374 9000,8374 9111,8374 9727,8374 9737,振华路21号(成教中心大厦内)、柏泰自学考试辅导中心(只办理独立办班考生,谷称小考考生。地址:福田区八卦路610栋四楼,电话:2592 4239。)。 时间为:上半年6月15-17日,10月初领证;下半年为12月15-17日,次年4月初领证。
1.6.1.2 考生可根据自己课程合格情况选择毕业专业,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经市考办审核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考生按要求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其中,考生的思想品德鉴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填写。
1.6.1.3《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完后,考生须向市考办提交如下资料: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电脑名册中无合格成绩的课程,须上报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来不及办理合格证书的个别科目可用成绩通知书代替);转考、免考、改报专业的课程须同时附上审批表;
(3)凡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代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须提前办理免考手续。
(4)本科专业考生须交专科段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毕业证的原件,交当地自学考试办核验后退回本人),专科毕业证书上姓名与现用名不符的,须上交有关证明材料;若专科是1993年前市属成人大专院校毕业(包括市属教育学院),还须提供入学时录取名册的复印件(录取名册上应有广东省高等、中专招生委员会公章或广东省高等教育局成人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办公室公章或广东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公章)或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学历鉴定(联系电话:020-3762 6810)。 (5)凡持有外省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专、本科自考考生在广东办理自考本科毕业,须提前几个月到或委托当地市自考办理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定中心的学历鉴定后才能办理自考本科毕业手续。
(6)若专科段所学专业与本科段所学专业不同,另须交专科段学习期间的成绩表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应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7)到深圳发展银行交毕业证审核费38元。
1.6.1.4.使用同一准考证号,在不同市、县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最后一次报考时填涂毕业地点,毕业时方能到该市、县办理毕业手续;否则只能到第一次报考的市、县办理毕业手续。
1.6.1.5上半年6月份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申请办理转考、改报专业、免考手续;下半年12月份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申请办理转考、改报专业、免考手续;小考2月份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月1日前申请办理转考、改报专业、免考手续;8月份毕业的考生,必须在7月1日前申请办理转考、改报专业、免考手续;逾期办理的,推迟一届毕业。
1.6.1.6 自学考试应考者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凡达到毕业要求的应考者,应根据当地自学考试办的通知,及时办理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办理的,推迟一届毕业。
1.6.1.7 遗失毕业证书的,按国家教委(教育部)规定,不予补发。考生可向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须两张大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相片)。
1.6.2 毕业生使用待遇 :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本科、专科或中专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不着或聘用。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中专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毕业生的使用和工资待遇的具体实施办法,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局、省高教局、省劳动局制定的《关于鼓励自学成才的若干规定》执行(详见《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必读》)。

1.6.3 成绩优秀毕业生奖 :为鼓励应考者发奋自学,省考委设立"成绩优秀毕业生奖"。获奖者由省考委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成绩优秀毕业生奖由省考委以专业为单位在每届毕业生中评选。评选对象为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者,根据成绩高低排列,奖励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本届毕业生人数的1%。
1.7 违纪处罚: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在考试中有夹带、旁窥、抄袭、交头接耳、传递纸条、换卷传抄、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和其他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扣分、取消考试成绩、推迟l一3年毕业、通报批评等处理。对于无理取闹、破坏公物、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员人身安全者,取消其报考资格,并交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8 社会助学
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是指各类高等学校、中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合法设立的自学考试辅导机构,根据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要求开展的辅导活动。社会助学机构可通过电视、广播、刊授、函授、面授等形式进行助学辅导,提倡业余助学与脱产助学、长期助学与短期助学相结合。省、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是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主管部门,各类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须自觉接受省、市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未获得"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许可证"的助学机构,一律不得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任何助学机构都不能自行发放与自学考试有关的合格证书、专业证书及毕业证书。社会助学单位必须按省考委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必读教材进行辅导。考生在参加辅导过程中。如发现助学单位不按省考委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必读教材进行辅导的,应向其指出,并及时向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反映。应考者参加社会助学,宜先到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了解情况后,根据本人实际需要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助学和选择报读的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
1.9 计划、大纲、教材供应
为了帮助考生解决买书难问题,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设立?quot;广东省自学考试教材供应服务部",专门组织供应自学考试大纲、教材、辅导书及有关资料。该服务部的地址是:广州市东风东路725号,电话:020-3761 3787;广州市广仁路l0号;电话:020-8334 0695。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和有关单位也办理大纲、教材及有关资料的订购工作。
除部分由系统委托开考并自行解决教材的专业外,其余各专业的大纲、教材、辅导书及《广东自学考试》杂志等,省自学考试教材供应服务部均组织订购,向考生和社会助学单位供应。由于考试标准、命题要求不同、不是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指定的大纲、教材和辅导书,不适合考生使用,考生一般不宜到未经省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批准的其他单位去订购大纲、教材和辅导资料,更不要随便购买不是省考委指定的大纲、教材和辅导资料,以免影响学习和考试。
省自学考试教材供应服务部的供书时间:每年4-5月供应10月份考试用书,l0-11月供应次年4月考试用书。凡社会助学单位、社会团体集体订书的,均应在每次自学考试报名结束后l0天内(上半年报名时间为1月5一10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7月15-20日),将用书的种类、册数文教材供应服务部,并按每科次20元交付预订款(取书时多退少补);未预订的,恕不保证供应。凡个人需要订购大纲、教材、辅导资料和《广东自学考试》杂志的,请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其指定的单位办理预订手续。集体购书的,省自学考试教材供应服务部可以办理邮购业务(需按规定缴交邮购费)。由于人力物力的原因,个人邮购业务暂不办理。
2、考试考场查询:(考试前一周或略早)
2.1 广东省:http://www.5184.com,
2.2 深圳市:http://www.51a.gov.cn/,Tel:9509972002(考试前一周或略早)
2.3 广州市:http:wwww.gzzk.com.cn
2.4 佛山市顺德区:电话95001666
3、考试成绩查询:
3.1 广东省手机短信查询: 连续输入113及准考证号发送到09500(中国移动),或连续输入251及准考证号码,发送至01680(中国移动)(费用为每科目2元,考过、未考过、报名未考均收费,请慎用。)
3.2 网上、电话查询:
广东:http://www.5184.com,深圳:Tel:96090及95088(人工),9509972002,
广州: http://www.gzzk.com.cn, Tel:96040, 96927333,

4、 成绩、证书、学历管理:
4.1 单科合格证书:单科合格证书在每次考试后在指定时间内发放,其它时间一律不得领取。1月、4月考试的合格证在7月15-20日领取;7月、10月考试的合格证在次年的1月5-10日领取。因省自考办电脑中记载了考生在广东所通过的课程,如考生因故未领取某次的合格证书或已领取的证书不慎遗失,将不会影响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4.2 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定中心学历鉴定(证书电子注册):联系电话:020-3762 6810,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收费:广东省内毕业证书专科70元、本科40元;外省毕业证书专科140元、本科80元(省学历认定中心只开总发票,如需单独开发票的,请自行前行学历认定中心认定)。本认定手续考生亦可委托当地市自考办办理。
4.3 代理证书认证:到各地自考办办理。所需资料为:身份证、毕业证及以上的复印件。考生可先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申请表(点击下载)(http://www.chsi.com.cn/houtai/download/xlrz_1.zip)自行填写。代理费10元。


4.4 证书真伪鉴定:
4.3.1 手机短信鉴定:( 以下为举例操作)
输入17位毕业证书编号10075120010100888发短信至:2315,10秒后系统会发回两条短信: 1)您查询的学历证书是:姓名张三,性别男,1977年生,南京大学英语专业毕业,(后续); 2)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历层次:英语本科,证书电子注册号码:1007512001010888。
本服务查询范围目前只提供2001年以后的研究生、 普通本专科生以及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信息。自学考试证书编号为9位的暂不能查询。刚毕业的学历可能需求一段时间才能输入系统,在查询时请注意。资费标准:2元/条 ,没收到信息不收费。
4.3.2网站鉴定: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站:http://www.ste.net.cn,全国自考办网站:http://oaw.neea.edu.cn/selfinfo/index.jsp
5、教育部门及各地自考办
5.1 教育部门及自考相关机构:
5.1.1中国教育部:100816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总机:010-6609 6114 ,http://www.moe.edu.cn, emic@moe.edu.cn
5.1.2教育部考试中心:http://www.neea.edu.cn
5.1.3联想自考电子商务专业主考及实践:http://www.zk.fm365.com
5.1.4广东省高等教育厅:510080广州卸缍?23号高教大厦,TEL:020-3777 8110, FAX: 3776 6239,http://www.gdhed.edu.cn,网管电邮:gdnic@gdhed.edu.cn
5.1.5 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电话:020-3862 7971,3862 7972,传真:3862 7950,3862 795l,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华南师范大学南门侧),邮政编码:510631
5.2 广东省地市自考办及港澳代办处邮编、地址、电话、网址、电邮
广东省考办:510080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TEL:020-3776 5663,3762 6303,3762 7012,http://www.5184.com
广州市考办:510095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2,TEL:020-8359 0451,8359 5144,http://www.gzzk.com.cn
深圳市考办:518001深圳市人民北路深中街16号212室,TEL:0755-8229 4164,8217 0738,http://www.51a.gov.cn
(到东门或东门中下车,走晒布路*右边走,到十字路口转右,经过立新派出所转右,经过深圳中学向前走10米左右就到教育局东门办公大楼,自考办在二楼。)
珠海市考办:519000珠海市香洲新光里69号,TEL:0756-2222354
汕头市考办:515031汕头市35街区丰泽庄教育局大楼,TEL:0754-8860197,8860196
湛江市考办:524037湛江市赤坎寸金二横路10号,TEL:0579-3339667,3315875
韶关市考办:512000韶关市西堤北路13号,TEL:0751-8912116,8911628
肇庆市考办:526020肇庆市西江北路市教育大楼三楼,TEL:0758-2848127,2850849
梅州市考办:514021梅州市江南一横街,TEL:0753-2252251
惠州市考办:516001惠州市麦地路2号,TEL:0752-2261370
佛山市考办:528000佛山市同济西路9号,TEL:0757-336668l,3352756
茂名市考办:525000茂名市官山东路官南一街18号大院,TEL:0668-227073l,2277554
中山市考办:528403中山市石歧柏苑新村柏苑路214号,TEL:0760-8329324
江门市考办:529000江门市环市二路20号,TEL:0750-3528716
阳江市考办:529500阳江市东风二路45号,TEL:0662-3333920,3333087
河源市考办:517000河源市新市区益民街6一l号,TEL:0762-3319089,333458l
汕尾市考办:516449汕尾市通航路联检大楼三楼,TEL:0660-3350926
东莞市考办:511700东莞市莞城镇东正路,TEL:0769-2221467,2218640
清远市考办:511500清远市市政府内一楼,TEL:0763-3361517
潮州市考办:515600潮州市西马路54号,TEL:0768-2225113
揭阳市考办:515500揭阳市椿城区棺华大道,TEL:0663-8724409,8724408
云浮市考办:527300云浮市裕华东路,TEL:0766-883 0608,886 6228
香港考试局: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TEL:00852-2327 8705
澳门业余进修中心:澳门新口岸外港填海区罗马街85号,TEL:00853-750063

5.2 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主考院校联系方式及实践考核报考指南
考生全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以后,应及时办理毕业考试和毕业实践课考核(自考办不另行通知)。毕业论文、毕业实践课考核请与主考院校联系。有关课程的实践考核,请在这门课的理论考试合格以后与主考院校联系或指定的考核点联系。
5.2.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自考办(校本部第三教学楼120室)(该主考大学所主考的所有专业的实践课程的均在www.gdzk.cn网上报考,全年接受报考直到考试前两周截止,自考不再受理): 电话 020-3620 7093,3620 7097,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邮编: 510420总 机:020-3662 7595传真:020-3662 7367, 网站:http://www.gdufs.edu.cnhttp://secwww.gdufs.edu.cn/jxjygkxy/ (广外大继续教育学院在白云大道北8号,负责自考工作),公共汽车:223,805,529,76,76A,265,864,36,274,803,891到外语学院站。英语专科口语、听力均在在深圳考试,由赛格培训中心组织安排。其它实践考试均在广外大校本部。
5.2.2 华南理工大学自考办: 电话020-8711 3415汤老师,有关华南理工大学主考的专业 实践考核事宜可以打电话向她咨询。
5.2.3 中山大学自考办: 电话020-8411 3372、8411 2799,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邮编510275
5.2.4 华南师范大学自考办: 电话020-8521 1581、8521 3079,地址:广州市石牌,邮编510631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电话:020—85211303
5.2.5 暨南大学自考办: 电话020-8522 1563、8522 0275,地址:广州市石牌,邮编510632
5.2.6 华南农业大学自考办:电话020-8528 0328、8528 0329,地址:广州市五山,邮编510642
5.2.7 广东商学院自考办: 电话020-8409 6849、8409 6851,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邮编510320
5.2.8 广东行政学院自考办: 电话020-8521 3177,8521 1258
5.2.9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自考办:电话0755-2653 4615、2653 6196;经济学院 电话2653 4150,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邮编518060
5.2.10 广州大学自考办: 电话020-8623 5804、8623 1210,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248号,邮编510405
5.2.11 广东工业大学自考办: 电话020-8762 0371、8767 7894,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9号,邮编510090
5.2.12 广东省邮电学校自考办: 电话020-8554 8663、8554 3184
5.2.13 湛江师范大学自考办: 电话0759-334 1440、318 3227,地址:湛江市赤坎寸金路29号
5.2.14 佛山科技大学自考办: 电话0757-298 5506,地址:佛山市江湾一路18号,邮编528000
5.2.15 嘉应大学自考办: 电话0753-218 6805、136708 19349,梅州市东郊梅子岗,邮编514015
5.2.16 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自考办: 电话020-3408 8213、3406 8803,广州市滨江东路500号,邮编510232
5.2.17 星海音乐学院自考办: 电话020-8771 4808、8774 2299,地址:广州市先烈东横路48号,邮编510500
5.2.18 汕头大学自考办: 电话 0754-290 3712、290 3812,地址:汕头市鲍浦,邮编515063
5.2.19 广州中医大学自考办: 电话020-8755 3785,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2号,邮编510405
5.2.20 广州体育学院自考办: 电话020-8455 3785,地址:广州大道北458号广体办公楼二楼,邮编510076
5.2.21 广州美术学院 电话020-8401 7565、8401 774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邮编510260
(各主考院院校电话号码若有改变,则请当地114查询)
以下为网友提供:有关计算机实践考试,有关计算机实践考试:在深圳可以参加实践考试的培训机构:电子培训中心(0755-8369 7114,8207 3484,8212 5689, http://www.gg-px.com, 地址:深圳 市深南东路5033号深圳书城(金山大厦)8、9、15、21楼。)和美芝培训中心(0755-8334 7842)。考试时间:50分钟。在考上机的时候可以带自己的参考资料和书,所以大家可以自己在家把题目调好,把源代码打出来带过去就可以了。不过小心有时候电脑会出一些问题,明明在家调得好好的,但是到那里就调不出来。不过中大的老师好象都挺慈详。会让你再试几次的。报考费用75元/科,培训费用是200元/科,再加一本考试实践小册子10元。
6. 自考提示(本文是作者个观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网站或官方立场)
6.1 报考专业:在决定报考专业前,请仔细考虑清楚自已选择的专业是否正确,以免报错专业耽误学业。因为自已想学的专业自己未必能完成学业或不能按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学业。在自考各专业中,英语专科的科目数最少,也最多人报考,辅导资料丰富,快速毕业的概率较大。若您现在教育程度是高中或中专或更低,建议先考英语专科,这样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毕业,对自已找工作很有帮助;若你计划考多个专业,可以待英语专科考得差不多时或有空余时间便开始考其它专业本科课程,例如国际贸易本科、金融本科等,这样可以少考很多课程;若你的英语基础较差,则可根据自已的爱好和能力选择适合自已的专业。同时,选择的专业最好是比较中性、不偏门的,例如英语、国际贸易、金融、会计或财税类、计算机、秘书等,这样有助于找工作。而管理类的专业用人公司一般都要求有经验,故若报读此类专业时一定要考虑清楚再作决定。
6.2 若你决定在深圳或广东省其它城市修完某一专业,必须尽快将以前在其它省市有已通过的科目成绩转入本省的地市(例如深圳), 否则会延误你考实践课或毕业,因为考实践课或毕业必须在当地通过规定的科目(包括要将在其它省市有通过的科目转入当地市)才可报考或毕业办理手续。
6.2 参加培训班:建议先试听课(在深圳,一般可以试听4-5节课,若不可以试听课根本不用考虑),觉得满意再交费上课,以免上当受骗。因为在众多培训中心中,教学质量差居多,故一定要三思而后交费。
7.自考课程详解
7.1邓小平理论:加考时事占20%。全国考办指定《半月谈》杂志为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中时事政策考试的参考读物,具体内容为:每年1月份考试范围为上一年6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的国内外时事; 每年4月份考试范围为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2月末的国内外时事; 每年7月份考试范围为上一年12月1日至当年5月31日的国内外时事; 每年10月份考试范围为当年3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的国内外时事
7.2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政治经济学原理(财经类)这6门公共课加考“十六大”,相关内容的试题分值会根据不同课程有所不同,但最多不超过试卷总分的20%。“十六大”精神的主要学习内容包括:“十六大”的主题;报告的精髓;大会确立的党的指导思想;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及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报告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及对我党已有观点的坚持和发展等。

8. 名词解释及其它问题
8.1.单科课程合格证书遗失的补办程序:考生带准考证、免冠相片每科一张到市教育考试服务部补办。
8.2 关于专业代码 : 调整后专业代码按照全国统编代码设置,未获得全国编码的专业用临时编码替代。专业代号为6-7位数字,前面加上一个识别字母,其中全国代码为6位数字(以学科分类),前面加一个字母(“A”表示“专科”,“B”表示独立本科段,“C”表示完整本科专业),临时编码为7位数字(原专业代码3位+四个“O”),前面加一个类型字母(“D”表示保留的专业,“E”表示限期停考的专业,“F”表示已停考专业)。
8.3 关于专业层次 :调整后的专业层次分为“专科’”、“独立本科段”和“本科”共三类,其中“本科”专业的开考计划分为“基础科段”和“本科段”,在考试安排和办理毕业证书时分开处理,“基础科段’”相当于“专科”;“本科段”相当于“独立本科段”。
8.4 关于课程代码 调整后的课程代号为新的编号,原标准号在报考中不再使用,仅供查对之用。新的课程代号仍然为四位数字,其中首位为“0”、“l”、“2”或“3”的课程代号表示该课程使用全国考试大纲和全国指定教材,首位为“8”或“9”的课程代号表示该课程使用广东省考纲和广东省指定教材。调整前的每一门旧课程均有一个课程代号与之对应(详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标准号和课程代号对应表》),相互对应的标准号和课程代号表示同一门课程,不分专业、层次均可替代(或免考)。 另外,考生必须根据课程代码,在备考前确定自已的科目是全国命题还是本省命题,选择正确的教材和参考试题。
8.5 考试考生如何选择专业
  选择专业时,首先应该考虑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其次,要选择与自己文化基础相适应的专业,以保证学习的顺利进行;第三,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该行业的发展状况,选择一些社会上已供大于求的专业,对今后的求职和就业会造成影响。最后,要了解自己选择的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的,还是委托开考的。一些委托开考的专业有限报的要求,如护理、中医、公安管理专业,只接受在职人员,不接收社会考生。根据该地区开考的专业,确定了自己要学习的专业后,下一步就需要在区县自考办或市自考办的教材服务部买到该专业的考试计划,从考试计划中可以了解到本专业的课程设置及有关规定。 然后,考生要参考省自考办确定的考试时间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和考试进程。当年的考试时间表一般是由省自考办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要参加下半年自考的考生,应该在上半年就要作出准备,依此类推。专业、课程的安排确定后,考生可以在区县自考办或市自考办的教材服务部买到相应课程的教材。接下来就可以开始自己的学习了。刚刚开始自学,难免会摸不到学习的窍门,有些不知从何下手的感觉,来看一下前辈们的学习指导吧,当然还要听听名师指导喽。经过半年的努力学习,考试的日子渐渐的临进了,这时的你一定很紧张吧,俗话说,考场如战场呀,虽然说这不像高考一样坚难,但辛苦了半年,谁都想考个好成绩,也不辜负半年来自己付出的努力呀。别急,这时的你应该先做些历年试题,熟悉一下题型。再听一听各位前辈们的应试窍门,当然还要与众多考友们多多交流。
8.6 考前遗失身份证或准考证的处理 若在考前遗失身份证,可采取3种补救方法: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补办临时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形式具身份证明,并在证明上帖上考生照片,照片上要加盖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深圳市内的考生凭暂住证参加考试。 或在考前遗失了准考证,最迟要在考试的前一周内的工作日(周一至五)由考生本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自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
8.7 考生身份证号码发生了变更的处理 若身份证是自动由15位升为18位的,考生可继续有原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受任何影响; 若身份证不是因为升位而发生变化的,考生就要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身份证明,证明你的身份证号码和原来的是同一个人,考生要带这个证明和新的身份证到市自考办办理手续,报广东省自考办审核,原准考证作废,要重新办理新的准考证(办法同换证)。
8.8 自考与学历文凭考试的区别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都是学历认定考试,同属于国家考试,但这两种考试也有不同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考试对象不同
  文凭考试:只限于文凭考试试点学校的学生。
  自学考试:没有限制,可以是自学者,也可以是社会助学单位的学生。
  (二)考试学历层次不同
  文凭考试:目前只有高等教育专科层次的考试。
  自学考试:既有专科层次的考试,也有本科层次的考试。
  (三)教学计划(考试计划)不同
  文凭考试:专业教学计划中基础理论课程以必需够用为度,突出专业和职业技能训练,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教学计划中课堂理论教学课程门数不少于15门。
  专业教学计划中的理论教学课程分为全国统考课、省市统考课和学校考试课三部分。分别由国家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编写教学大纲。每个专业全国和省市统考课为10门,约占教学计划所设理论课程的70%,其余30%的理论教学课程以及实验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市考办的监督下,由学校负责考试。
  自学考试:考试计划中各门课程考试大纲均由国家考试机构负责编写,并且各门课程的考试均由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施行。
  (四)考试时间不同
8.9 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的学历:
国民教育系列承认的学历在高等教育方面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从学历系列上讲主要包括专科、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研究生班(已停办)、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六个方面。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另外,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经教育部批准试点的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以及符合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
8.10 大考的定义:
目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方式有面向社会(简称为大考)、独立办班(简称为小考)、系统委托开考(简称系统委托)、面向农业部门、城镇及农村开考专业(简称面向农村)、加考等多种。大考每年考两次:上半年的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倒数第二周的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下半年的考试时间每年10月最后周的星期六和星期日两天。大考报考的专业较多,报考名额不限,学习方式灵活,没有上课和考勤的要求,主要面向社会的考生。
8.11 小考的定义:
独立办班(简称为小考),小考是指经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审定或指定有关的学校、院系或培训机构承办的小考教学班,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办学且以全日制教学为主,学习方式相对固定,有上课和考勤的要求,报考专业较少、报考名额受省考办审核批准的办班计划限制,小考每年考两次:上半年的考试时间为1月中旬,下半年的考试时间为7月中旬。
8.12 加考的定义:
加考是国家考办和省考办为充分发挥自学考试灵活、方便的特点,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考生,适应社会需求,进一步促进自学考试的改革和发展而增加部分公共课和省设课程考试次数的自考,加考上半年的考试时间为1月中旬,下半年的考试时间为7月中旬。
8.13 系统委托开考专业:指由某一系统根据本系统的实际和需要,委托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开考的专业,目的是为本系统培养人才。原则上各委托开考专业所属的系统只准本系统的员工报考,但法律类、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也接受外系统人员报考。这两专业新生报考时,不需要提前办理注册手续,新旧生都是直接到单位报考(报考时间与非委托开考专业相同)。其他系统委托开考的专业是否接受报考请与相应的系统联系。 
8.14 面向农村专业的定义:
面向农村专业只接受农业系统在职人员、乡镇及村干部、城乡青年和有志从事农业工作的人员报考,有畜牧兽医(独立本科段)、乡镇企业管理(专科)农业与农业管理(专科)、畜牧兽医与管理(专科)、农村机电工程(专科)、农村财会与审计(专科)、乡镇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农业与农业管理(独立本科段)八个专业,上半年的考试时间为1月中旬,下半年的考试时间为7月中旬;
8.15 独立办班: 是指通过办培训班的形式教学,在通过自考形式考试,在指定地区招生,不面向社会全部招生。也就是必须参加指定的培训班才能报考这专业的。而且,自考报考系统不接受考试报名。
8.16 学历文凭的定义: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简称为学历文凭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组织和管理,由经批准的民办高校实施的全日制的高等学校教育,由国家考试机构组织考试的一种全日制高等教育形式,上半年的考试时间为1月中旬,下半年的考试时间为7月中旬。
8.17 实践考核:是指实验、实践、实习、论文及外语类的听力、口语、口译、会话等非笔试课程的总称。
8.18自考与报考研究生
凡自考生报考研究生考试,关于考生档案一栏,需由主考院校填写及盖章即可,主考院校备有考生自考阶段的所有档案

[ 本帖最后由 墙角的蜗牛 于 2007-2-7 12: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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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加分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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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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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年限????

我想知广州自考,有没有年的限制.....1998年的时候,那个要我报名的老师是说没有的.但事隔8年后,听到外省的朋友说,8年为限期....请问有没有哪位学员问过啊????
寻找学习古代汉语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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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自考护理学(本科)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http://www.51a.gov.cn/show.asp?id=1553(论坛发不了帖子只好发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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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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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辛苦了啊
感激伤害我的人,因为他磨练了我的心志
感激欺骗我的人,因为他增进了我的智慧
感激中伤我的人,因为他砥砺了我的人格
感激鞭打我的人,因为他激发了我的斗志
感激遗弃我的人,因为他教导了我该独立
感激绊倒我的人,因为他强化了我的双腿
感激出现在我生命中的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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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阿

[ 本帖最后由 eijdk 于 2008-10-29 17: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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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好的东西。辛苦了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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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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